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执行逮捕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嫌犯下开设赌场罪行的涉案人士,其执行逮捕工作一般将由公安部门负责落实,这需要根据充分、确凿的证据来证实该名嫌犯存在犯罪行为的可能性以及其存在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风险。逮捕行动实施完毕之后,应于24小时之内告知被捕者家属关于此项行动的相关情况。逮捕决定则由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通过。完成逮捕之后,侦查期间对嫌犯的羁押时限一般不得超出两个自然月,但针对情节较为复杂的案件,经主管单位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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