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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会见有什么程序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会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过程中,孜孜不倦的律师们需要严格遵守以下繁琐而严谨的操作流程:
首先,他们必须事前安排会见,也就是在看守所或者羁押单位进行预约,以制定出明确的会面时间;
其次,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律师们需要携带齐全的相关资料,包括他们的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等等;
再次,会见的地点是在特定的会见室内进行,尽管通常情况下会设有监控设备,但是会保证充分的隐私保护;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每次会见的时间不得少于半个小时,如果有特殊需求,可以适当延长。
然而,对于涉及到国家机密的案件,律师的会见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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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3: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