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伤属于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轻度人身损害一般并不构成适用刑罚性质拘留措施的法定条件,因为刑拘性质的拘留所针对的主要是涉及到犯罪行为的案件,而轻度人身损害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民事侵权行为的范畴。刑拘性质的拘留仅在行为人涉嫌犯下罪行并存在潜在逃逸风险或者阻碍警方进行调查工作的情况下方可发挥其作用。面对轻度人身伤害的情况,受损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获得相应的赔偿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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