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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看守所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几次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之规定,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对于被拘禁的嫌疑人,拥有多次会面交流的权利。通常而言,自代理委托关系确立之日起,律师即有权及时安排首次会晤;此后,视案件进展以及侦查阶段中的相关限制,律师可依法进行后续的会见活动。原则上,关于会面次数并无明确之上限设定,然而律师仍须严格遵守公安机关所作出的相应安排及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受时间和次数的限制。辩护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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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