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刑事拘留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定为37天。在这段时间内,包括了公安部门实施的刑事拘留期(最长可达30日)以及检察机构对嫌疑人进行批准逮捕所需的时限(最长可达7日)。但是,若因案情过于复杂或者出现其他特别情形,此期限也有可能予以适当延长,但是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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