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中山刑事拘留几天放人了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刑事拘留时限一般设定为不超过三十七日。这其中涵盖了侦查机构对涉嫌犯罪人员实施拘留之后,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批准逮捕的期间以及检察机构审查批准逮捕的法定时间。若在此期间未能获得批准逮捕,涉案人员应予释放。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并不代表所有案件都能在三十七日内得到明确结论,具体情况还需依据案件的复杂性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5 11:4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