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在什么地方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于被拘留的人员,必须要在指定的看守所内进行拘禁关押。在拘留行为发生之后,公安机关需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除非出现无法通知到被拘留人家属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下,可能会对侦查工作产生阻碍的情形,否则应在拘留行为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若通知可能会对侦查工作产生阻碍的情形消除,则应立即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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