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过追诉期还能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明文规定,追诉时效期间乃指犯罪行为经一段特定时间不再进行侦查及起诉。若犯罪行为已然跨越了追诉时效期间,原则上将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至于刑事拘留,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强制性手段,乃在案件侦破阶段针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然若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期,原则上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故而一般情况下,对于已过追诉期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不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然而,具体情形仍需参照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慎评估。倘若犯罪行为虽已过追诉期,但因特殊原因仍需追究刑事责任,或犯罪嫌疑人尚有其他违法行为需施以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则可能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然而,此举必须具备明确的法律依据与程序。总而言之,若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期,一般情况下将不再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然而,具体情况仍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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