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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州刑事拘留一般是关多久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繁盛发达的国际大都市——广州市,被依法刑事拘留人员的拘留期限的执行严格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其中囊括了由侦查机关所负责的首次拘留期限(最长可达三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交并申请批准逮捕的时间段(最长亦为七日)及经由检察机关对逮捕请求进行审查批准的时间(最长则为三十日)。然而,若在特定情形下,经过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侦查羁押期限是有可能得以延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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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13: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