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到看守所是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押至看守所的行为往往表示该涉嫌人员或被告在刑事司法程序期间已经遭受了拘留处置,而此情况常常归类于刑事拘留之范畴。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的举措,主要目的在于防范潜在的犯罪嫌疑人逃逸、销毁证据以及继续实施犯罪活动。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具备法定条件的前提下,依法进行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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