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单位诈骗被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倘若公安机关认定某被拘留者具有重大嫌疑并需要实施逮捕,那么应在该人员被拘留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相应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若存在某些特殊状况,这一期限可予以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针对那些跨境犯罪或多次犯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申请的期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天。在此期间,人民检察院须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因此,在一般的情况下,若单位诈骗案件中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其审查批准申请的期限通常为三个工作日以内;如遇特殊情况,这一期限可延长至四天;而对于重大犯罪嫌疑人,这一期限更可延长至三十天。随后,人民检察院将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最终决定。因此,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三十天,除非出现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