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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的期间能否见律师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在嫌疑人或被告被刑事拘留时有权与之会面交谈。辩护律师只需手持律师执业证书以及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并携带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签发的公函,便可请求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在此情况下,看守所应于最短时间内对会面请求予以妥善安排,且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因此,在刑事拘留阶段,辩护律师是完全有权利与犯罪嫌疑人见面交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允许。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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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1: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