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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37天代表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达到37天之久,这通常表明公安机关已在该拘留期间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并取得了人民检察院的许可决策。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项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措施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应当依法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对其是否符合逮捕条件进行审查批准;如遇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四日。尤其针对跨区域作案、频繁实施违法行为或与他人组成团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可以适当延长到三十日期限。随后,人民检察院也会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起算的七日之内给出结论。因此,若刑事拘留期已达37天,原因或许在于此案件错综复杂,需要更长时间进行深入调查和严格审查,抑或是人民检察院在经过审慎评估之后,批准了对嫌疑人的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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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22: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