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行政拘留转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违法行为而遭受行政拘留,进一步转变为刑事拘留的可能性往往出现在公安部门的调查过程中,在此期间,警方掌握了嫌疑人涉及犯罪行为的确凿证据,因此必须采取更为严格和果断的强制措施来保障公共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如第八十二条所述,当公安机关查证到特定嫌疑人可能存在正在策划实施犯罪、已经实际进行犯罪或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等情况时,有权依法对其采取先行拘留的措施。这就意味着,倘若在行政拘留期间,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证实嫌疑人涉嫌犯罪,并且满足上述刑事拘留的任何一种情况,便可依法将行政拘留转换为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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