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批准后还能撤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之明文规定,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便有责任及时撤销或更改。因此,若经审查后发现刑事拘留的实施存在不当之处或已无继续实施的必要性,相关司法机构有权依法做出撤销或变更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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