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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嫌帮信罪拘留37天会有消息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要求,公安部门对于羁押的人员,若判断其需接受审判,则应在拘留期限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向上级检察院提交审查申请,请求批准逮捕。如遇特殊情形,此项申请的时限可适当延长,由一至四个工作日区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四个工作日。针对跨地区犯罪事件、惯犯以及聚集式犯罪团伙成员,提请审查批准的延期标准可延长至30天。上级检察院有职责在接收到公安部门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判断与决策。因此,若涉嫌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拘留者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公安部门可能会在拘留期限结束后的三天到三十天内,提交上级检察院申请批捕。上级检察院也需要在收到申请后的七天内作出批准或否定的决定。一旦上级检察院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被拘留者将会被正式逮捕,并开始执行逮捕程序;反之,若上级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上级检察院。
至于是否需要继续进行调查工作,以及是否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性措施,这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上级检察院的最终决定。因此,被拘留者及其亲属应该密切关注公安部门及上级检察院的相关通知,以便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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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8 10: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