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年限是多久?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法规 |
解答 |
一、什么是土地租赁? 土地租赁指的是,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期间需要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土地租赁一般有两种租赁方式,分别为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两者都属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 二、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年限是多久? 法律规定的租赁最长年限如下: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这意味着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年限为20年,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还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所以在进行土地租赁时如果租赁时间比较长,一定要签署土地租赁合同。 三、土地租赁注意事项 1、合同内容要明确,必须填写规范,严禁自作主张; 2、还要查明产权证上的真伪,以及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是否为出租方; 3、签署租赁合同时,租赁的期限一定要注明,同时也要写明租赁的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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