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批捕期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逮捕作为强制措施之一,其审批时限通常设定为七个工作日之内。
然而,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则需在对其进行拘留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节假日或者因紧急公务无法及时办理等,审查和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四个工作日。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屡次作案以及以团体形式共同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提请审查和批准的时间还可再此基础上再次延长,提高到三十个工作日的上限。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批准逮捕的期限最长可达三十七个工作日,这也并不代表着所有的案件都会被批准逮捕,是否批准逮捕仍然取决于人民检察院的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