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都让带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刑事拘留期内,被拘留者通常仅可携带有必需性质的个人日常使用之物,例如合适的衣服和更换衣物、洗浴与刷牙用具等。
然而,其具体携带的物品应严格遵守各相关看守所的相应规定。请特别关注的一点是,由于钱财和通讯设备具有特殊用途,因此按照通常情况,它们将被适度扣押。除此之外,被拘留者有资格得到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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