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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郸城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规定为37天。当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时,应当于被拘留人被送往羁押场所的24小时之内向其家属发出通知书。若需要将被拘留者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之日起的3日内将案件提交给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如有特殊原因,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7日;而对于人民检察院,则应该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审查批准逮捕的书面材料之日起的7日内,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由此可见,通常情况下,从开始拘留到最后决定是否由人民法院做出逮捕的整个过程,所涉及的法定期间总计不会超过3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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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19: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