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体有病能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身患疾病能否构成刑事拘留的问题,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犯罪嫌疑人由于自身身体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时,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然而,若其病情严重以至于无法承受审讯或调查活动所带来的压力与风险,通常是不会选择对其实施刑事拘留的手段。因此,在决定是否对某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时,必须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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