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多久有结果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公安机关通常需在拘留期限满30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请求;而人民检察院则需要在接收到相关请求以及案卷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其作出审查批捕的裁定。但若案件自身情况较为复杂,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均有权将上述期限各延长1至4个工作日。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的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7天。这一期限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展开深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逮捕请求。在此之后,案件可能会进入到审查起诉及审判等后续环节,每一环节也都有相应的法定办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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