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证据吗多少钱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实施拘留并无须事先提供充足的证据,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在面临重大突发事件时,为了避免犯罪嫌疑人逃脱侦查或继续作出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所采取的一项临时性的强制性措施。关于刑事拘留的决策及执行过程,都需遵照特定的条件与程序进行操作,然而这并不代表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手段之前就必须将相关证据搜集齐全。如果公安机关在拘留之后发现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那么他们应在拘留期限结束前的一段时间内提出申请。
至于刑事拘留所需的费用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刑事拘留本身并不涉及任何费用问题,也就是说,不会因拘留而向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收取任何费用。在拘留期间产生的费用,例如伙食费、医疗费等,均由国家财政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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