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代表定罪了吗还是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措施,其本身并不意味着已然判定罪犯有罪或即将面临刑罚惩处。拘留的意义在于,通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行为,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逃脱侦查、起诉或审理程序,或是消除其可能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因素,从而依法对其实施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在拘留之后,必须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方能最终确认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当给予何种程度的惩罚。若经证实被拘留者无罪或不构成犯罪,则应依法解除其拘留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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