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绍卖淫罪可以不批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来看,介绍卖淫罪被明确地认定为一种刑事犯罪行为。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具体细则规定,对于是否批准逮捕的问题,应当由公安机关向上提出申请,然后再有人民检察院进行严格的审查并做出最终决定。若犯罪嫌疑人涉及到介绍卖淫罪名,但其情节相对轻微,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且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并未出现其他严重情节,例如累犯、惯犯等,那么人民检察院很有可能会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然而,具体的处理结果仍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材料,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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