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最快几天到检察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从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直至案件被移送至检察机关接受审查起诉,期间可能需要耗费二至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当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后,检察院有义务在一定时间内,也就是一个月之内作出是否正式提起公诉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之后并未直接移送检察机关之前,侦查机关仍需按照规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交逮捕申请。而检察院则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书之日起的七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检察院最终决定不予批准逮捕,那么侦查机关必须立即释放相关人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