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没证据可以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若无充足的证据支持,公安司法部门是无法对嫌疑人实行刑事拘留措施的。需要注意的是,拘留的对象主要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其中,现行犯是指实际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个体;而重大嫌疑分子则是指已有充分证据证实其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 此外,还需满足具备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这一条件。关于何种情形属于紧急情形,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与第163条分别针对公安机关的拘留以及人民检察院的拘留做出了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