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的时间什么时间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1.首先须知,公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时限通常为14天至37天不等。
2.而在公安机关认定有必要对已被拘留者进行逮捕之际,他们有权在拘留期限届满前的3个工作日内,基于特别状况的考虑,将拘留期限进一步顺延1至4天。
3.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甚至是团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在向检察机关申请审查批准的过程中,其申请期限可适当延长至30天。在此期间,检察机关需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6 13: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