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前往探视在监禁所羁押人员的程序,具体措施如下:
作为辩护律师,可凭持有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顾问处)颁发的执业证书以及特定格式的专用介绍函件,与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面谈交流及书信往来;
而其他类型的辩护人,如果得到了人民法院的特殊授权,并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许可,同样可以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交谈。
对于已定罪的囚犯的近亲家属,在其尚未被判刑之前,只要经办案机构同意且公安机关批准,便可以与其进行书信来往和面谈交流。
然而,无论是辩护律师还是近亲家属与囚犯进行会面,都必须严格遵循看守所关于会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