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看守所待了半个月有案底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应因人而异。
若某人仅因其行为构成刑事拘留,但并未受到国内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下达的正式判刑,则其个人纪录将不会留有案底。 然而,只有当法院判定某人曾经实施了犯罪行为且存在有罪判决时,其个人档案中才会正式登记犯罪记录,也就是常说的案底。 案底一般包涵着当事人过去所涉犯法或者犯罪行为的详细记载。 此外,在我国法律体系下,也常称之为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这些犯罪档案通常保存在公安部门及其所属关联国家机构之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