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拘留10天第11天接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答:
 是的。 
律师解析:
 拘留10天是第11天接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因此,被拘留10天应当从被拘留的第二天算起,所以是第11天接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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