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刑事拘留的时间是从被抓的那天算起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是。 
律师解析:
 
不是。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针对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采取的,其期限为三日,但可以延期至七日。如果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话,则超期部分肯定应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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