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怀孕妇女犯罪能否采取强制措施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犯罪嫌疑人在妊娠期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果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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