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的程序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请强制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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