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卖有毒食品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贩卖有毒食物乃是一种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面临严格而又严厉的惩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其所制造或销售之食品中加入毒害物质或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或者明知食品中含有此类有害成分却依然进行销售的,将会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并且还要同时处罚金。 若毒品食品对广大民众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之情节,则需处以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必须同时处罚金。 倘若毒品食品导致人员伤亡,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之情节,则应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贩卖有毒食品不仅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构成极大威胁,而且也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及社会公共安全。 一旦这类行为被揭露出来,必将遭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