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容留他人吸毒罪减刑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的宽大处理情况,必须根据诸多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厘清,这包括了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具体行为表现、是否存在符合法条规定的立功情节等等。
通常来讲,若罪犯在司法部门的监管下,严格遵守监狱纪律及相关规范,主动参与改造与学习活动,表现出真心实意的悔过之情,或者展现出立功赎罪的良好意愿,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相应的减刑待遇。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获得了减刑,罪犯实际执行的刑期也不得低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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