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零包贩毒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待零包贩毒案件中,实施被保释候审制度通常并非易事。
尽管这类案件所涉及的毒品携带量相对较少,但其本质上仍然属于明确的贩毒犯罪行为。 贩卖毒品是一种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不容忽视。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那些已经掌握了确凿证据,证实其存在犯罪事实且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如果仅仅通过实施被保释候审制度来防止他们再次进行社会危害活动,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必须对其实施逮捕措施。 在贩毒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具备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如果对其仅实行被保释候审制度,很可能会导致他们逃避法律的制裁、干扰证人提供证言或者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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