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毒罪和故意伤害罪能否数罪并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及第二百三十四条之明文规定,涉毒犯罪与故意伤害罪可进行数罪并罚。
若某人为促使、怂恿或诱导他人主动吸入、注射毒品且在同时期对他人人身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该人或因两种违法行为而分别触犯不同罪名,故可依法进行数罪并罚。 关于具体刑罚的裁定需依据案情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然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明确吸毒罪与故意伤害罪是可以合并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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