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上诉状或检察机关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所提出的抗诉请求后,应当在两个月内进行审结。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案件中可能涉及到死刑的判决或是同时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等复杂情况时,亦或者是存在该法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中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形,那么审理期限则可相应地予以延长至四个月。
若因特殊原因仍需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则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
因此,对于贩卖毒品罪的二审开庭审理期限,应严格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