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运输毒品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运输有毒物品并不构成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与第三百五十三条,这两条法规分别针对了提供场所予他人吸食毒品的犯罪行为及诱导、教唆、欺诈大众吸食毒品的犯罪行为,以及强迫他人吸食毒品的犯罪行为。 这些犯罪名目都与毒品有关联,然而却并未涉及到危险驾驶行为这一方面。 通常而言,所谓的危险驾驶罪,主要是指在道路上操控机动车辆行驶时,由于突破交通规则的法律界限且有可能对社会公众形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过程。 比如,饮酒过度后驾车行动; 肆意追逐甚至撞击其他车辆; 或是过快超过限定车速等违法行为。 这些违法行为与单纯的运输毒品本身并不能划为同一个法律范畴,所以,仅从运输毒品本身来看,它并非危险驾驶罪的定义。 对此总结,运输有毒物品与危险驾驶罪并无直接的牵连关系,运输毒品游离于危险驾驶罪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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