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被刑事拘留判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明文规定,针对涉及贩毒行为的刑事惩罚措施,其量刑标准取决于涉案毒品的总重量以及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具体罪状。若贩卖的毒品种类属于鸦片,且总量超过了1000克;或贩卖的毒品种类包括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且总量超过了50克;又或是存在其他严重情况,例如以武力为后盾进行贩毒活动、对执法人员的检查进行暴力抵抗等等,那么将面临着最高可达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惩处,同时还需承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附加刑罚。而对于贩卖毒品总量在200克至1000克之间,或者是在10克至50克之间的情况,则可能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需要缴纳罚金。至于贩卖毒品总量不足200克,或者是不足10克的情况,则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也需要缴纳罚金;但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因此,贩毒者在被刑事拘留之后,其最终的判刑时间将主要取决于具体案件中所涉及到的事实与情节。若毒品总量较大,或者是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就有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其中包括长期监禁甚至死刑。反之,若毒品总量较小,且情节并不严重,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处较轻的刑罚,比如短期监禁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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