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贩毒惯犯会如何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未曾多次从事过贩卖毒品活动的犯罪人员,若其被判定犯有以下罪行之一——贩卖鸦片达到或超过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达到或超过50克,或者涉及其他大宗毒品交易;
或是贩毒团伙的首要分子,将面临以下严厉的刑罚: 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贩卖任何形式的毒品,不论数量多少,均应受到刑事追责和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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