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罪不请律师费谁承担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贩卖毒品的案件中,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需要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这类案件中,辩护人的范畴不仅限于律师,还包括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告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士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监护人或者亲朋好友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律师的协助,理论上犯罪嫌疑人自身亦可为其个人辩护,但若辩护人为被剥夺或受到限制人身自由之人或是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则不得担任该角色。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 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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