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运毒犯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那些在受蒙蔽的情况下并不知情且明确了解所运输物品为毒品的行为,通常情况下该行为并不会被认定为毒品运输罪。
2、关于毒品运输罪,它在主观方面主要呈现出故意的特征,且需直接故意,意味着行为人须明确认识到其运输的货物为毒品,而过失行为并不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 倘若行为人在主观上并未意识到所运输的产品为毒品,而是由于他人的欺骗或引诱导致实施了贩卖行为,那么此行为将不足以构成犯罪。 一般而言,此种活动往往具有谋求经济利益为主的动机,然而我们亦不能排除存在其它目的的可能性,因为法律并未强制规定,构成毒品运输罪者必须以获取经济利益作为唯一动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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