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对自愿接受戒毒的人员应该如何处理 |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可主动向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在地的市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进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所同意接收的,与吸毒成瘾人员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权利义务等事项签订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三十六条 
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戒毒治疗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做广告。戒毒治疗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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