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罪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352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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