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获利1千元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销售含有毒害物质的食品,无疑是一项极其严重的刑事违法活动。
倘若某人因销售含毒有害食品而获取收益达1000元人民币,通常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款的严厉处罚。 贩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不仅对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同时也直接损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公平竞争环境。 在实际的审判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考虑涉案产品的销售额、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期作出合法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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