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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判
分类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出售有毒有害食品无疑是一种对公众健康构成极端威胁的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此类严重犯罪行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做出了明确规定:凡在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中掺杂加入有毒害、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者,一经查实即要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惩罚,同时还须缴纳罚金;
倘若其销售的食品明明知晓掺杂有毒害、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无视警告,将被判定为刑事犯罪,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当其作出的罪行严重威胁到人类生命安全或出现其他严峻情节时,应按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严厉审判和惩治。
一般而言,裁定具体的刑事量刑需要根据犯罪情节的复杂程度、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意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若犯罪行为虽未产生严重后果,但性质极其恶劣,仍有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反之,若其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例如导致众多人员身体受伤、残疾乃至死亡等严重后果,那么其量刑将会相应加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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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12: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