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伪劣产品罪金额不足5万如何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若其价值未超出五万元,则尚不足以构成我国刑法所指的“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罪”;
然而,若涉及之产品系食品、药物、农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特定种类之物,那么便可能触犯其他相关罪名。 根据法律规定,当生产者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但尚未超过二十万元时,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可能被判处罚款或单面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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