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嫌招引他人吸食与注射麻醉剂犯罪的案件之立案标准如下:
首先,须有证据显示行为人不止一次地提供场所,供他人吸食或注射麻醉剂; 其次,行为人曾因同样的罪行受到过行政处罚,后又复犯; 再次,若行为者招引未成年人为吸食、注射麻醉剂的目标; 此外,倘若行为人如此作为,只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 最后,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或者在其他方面显得极其恶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
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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